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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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他人犯罪,仍然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财物支持,以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或作伪证。伪证罪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等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意图陷害或隐瞒犯罪事实。这两种罪行都是违法的,但窝藏、包庇罪主要涉及逃避责任,而伪证罪则特指在诉讼过程中的作伪证行为。

包庇罪是指为罪犯提供虚假证据,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窝藏罪则是指为罪犯提供隐蔽场所或财物,帮助其逃避法律追捕。这两种罪行都是故意犯罪,但包庇罪主要是掩盖罪行,而窝藏罪则侧重于提供实际的避难条件。窝藏罪强调提供实体的躲藏场所,而包庇罪则通过伪造证据来干扰司法。

包庇罪和窝藏罪在法律上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方式。包庇罪,通常指的是明知道别人犯罪了,还帮助他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假证,使其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而窝藏罪,则是指明知别人犯罪了,还为他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他逃避追捕、审判的行为。若是对包庇罪和窝藏罪的区别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在我国法律中,"窝藏罪"和"包庇罪"是两种不同的刑事犯罪,它们都涉及到对犯罪行为的帮助或掩护,但侧重点和法律责任有所区别。1.窝藏罪:窝藏罪是指知道他人犯罪后,为了帮助他人逃避刑事追责,采取隐藏犯罪嫌疑人或者帮助其逃跑等行为。2.包庇罪:包庇罪是指为了帮助他人逃避刑事追责,采取伪造证据、提供虚假线索、妨碍司法机关办案等行为。若是窝藏罪和包庇罪的区别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窝藏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是犯罪构成要件不同,比如说从客观表现上来看的话,前者主要就是为了犯罪提供相关的隐蔽的住处,但是后者的话主要就是向相关的机关作虚假的证明。窝藏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