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
姜超,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民革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委员会委员,执业8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娴熟的办案技能, 善于从众多实务案例中总结经验。在办理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公司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 1525189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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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二十万元,应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数额巨大或情节恶劣者,应处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情节极其严重者,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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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若犯罪并在判决后未获保外就医批准,通常应入狱服刑。然而,若病情严重需保外就医,针对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人,可考虑适度放宽政策。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兼顾了人道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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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除行政处罚外,可处五至十日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则拘留十至十五天,罚款升至一千元以下。涉及数额巨大等特殊因素将追究刑事责任,拘留期限五至十日,视情况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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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主要涉及四类人群:一是12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三是盲人、聋哑人;四是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这些规定部分或全部限制了他们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