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盗窃罪中,“直接损失”指物品失窃的直接物质损害;而“间接损失”则涵盖因盗窃导致的经济利益损失,如替代品购置费用和额外经济负担。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紧密相关,后者是前者影响的扩展或补充。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捡到遗忘物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捡到遗忘物和盗窃罪的区别,有什么相关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捡到遗忘物和盗窃罪存在本质区别,捡到遗忘物本身并不构成违法犯罪,拒不归还也是按照遗忘物价值大小定为不当得利或者侵占罪,但是盗窃罪属于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量刑标准随着盗窃财物价值大小而加深,

一个是权利人不要,一个是还要,抛弃物是本意就不想要的,属于无主动产,捡到后属于先占。遗失物是不小心弄丢,但本意还想要的。持有人因疏忽而完全丧失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力,且持有人通常难以回忆起财物的确切失落地点。相比较而言,遗忘物的持有人一般都能回忆起财物的确切遗失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