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期间对各自财产的处理由各方独立行使,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处于分离状态,双方互无经济往来,一方举债应为个人债务。二、夫妻虽因关系恶化而分居,但终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彼此......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006人阅读
在借款人违约时,通常不能要求其配偶承担还款责任,除非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后,应由双方协商共同偿还,若财产不足或分配有争议,需经司法判决处理。个人债务则妻子无需承担。
1611人阅读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签署的欠条,只要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体现了自由、公正、平等的法律原则,且应得到严格执行。这样的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涉及婚内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的自由协商。
1331人阅读
倘若配偶中某一方因欠款而面临诉讼纠纷,若该笔款项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另一方也必须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因在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妇双方共同负责履行偿还义务,并使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予以清偿。当共同财产无法充分满足债务清偿需求时,夫妻双方可经协商达成共识后予以偿还。
1346人阅读
结婚后,若一方对某债务不知情,通常视为个人债务,由欠款方独自偿还。但若该欠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夫妻共同经济运营,或不知情方事后同意并承认,则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