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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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经依法批准逮捕后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批准逮捕之后,在相关法律条款中并未对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做出明确限制,只要涉案人员满足一定条件便可获得此项权利。不过,即便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最终是否能够获批还是要取决于检察机关的审批决定。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实现形式主要包括保证人担保以及保证金缴纳两种方式。

被拘留者能否获得保释等待审判,主要取决于案情的特殊性质以及犯罪嫌疑犯在拘押期间的行为表现。通常来说,若有充足理由相信该名嫌犯不会逃避司法调查、起诉或者审判,并且其行为不会对诉讼程序造成阻碍,亦不会再次实施犯罪行为,便可向相关部门提交保释申请。然而,关于申请保释的时间并无明确规定,但应尽可能在拘留之后尽早提出。最终的决定权则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行使。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类型有明确证据表明涉嫌犯罪,且可能面临徒刑以上刑罚时,如采取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等措施仍然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对社会造成威胁的话,此类情形便被视为具有逮捕必要。在此情况下,侦查机关有权正式提起审批申请,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逮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在已经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家属中,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进行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其自身或者他人产生重大危险的;病情严重,生活无法自理,且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

在逮捕之后,被羁押者获得取保候审的时间并无统一且固化的规定期限,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状况以及司法机构对其审核的进展速度。一般而言,若满足取保候审的资格要求,例如无法预见在释放后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情况下,便可在逮捕后尽早提出申请。然而,最终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权力则归属于检察院或者法院,他们将根据案情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