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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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归属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物业管理活动。对于投诉与纠纷,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可向市、县、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科室反映,相关部门将分类处理。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解决问题提供帮助。

国家现行规定要求,各城市小区物业由当地市政府房管局全面管理和监管,全国范围内则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需负责所在行政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监督,并及时处理涉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

小区物业受政府屋管局监管,主要监督物业公司财务、收费及注册登记。屋管局还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组织落实、监督指导等。涉及物业费用由监管部门和物价局负责,违规搭建由城管局处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屋管局或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理物业问题需考虑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

物业公司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接受所在地区的房屋管理局的严格监管。该部门肩负着以下六项关键任务:第一,负责全面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治理;其次,通过研究和制订相应的政策与措施来维持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和稳定的房价水平。

物业管理服务主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管。具体到各级政府,可能由各级住建委、住建局或者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物业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管理,都要遵循《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需要在工商部门注册,获取物业服务资格证书,才能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都要接受住建部门的监管。若是对物业归哪个部门监管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