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诚朗律师事务所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王卫红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工作认真、严谨、细心、高效,具有钻研精神,擅于代理民商事疑难案件。 律师执业八年来,成功代理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数百件,均取得良好效果,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务、知识产权 欢迎垂询法律服务事宜,电话: 18062642425;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楼。 【代表案例】: Y某与X某离婚纠纷案为客户成功争取抚养权及相关财产权益(案号:【2021】鄂0106民初16254号); Z某等与武汉某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获赔偿款、成功收回房屋(案号:【2020】鄂0102民初253号); w某与武汉某调剂行返还原物纠纷案胜诉成功追回质押车辆(案号:【2019】鄂0106民初137153号); Z某与中国某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等交通事故案代理一审、二审胜诉获赔偿款(案号:【2017】鄂01民终4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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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照片的著作权归拍摄者,若摄影师受模特的委托拍照片,照片的著作权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没有订立合同的照片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下文将详细介绍帮模特拍照的照片著作权归谁。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照片的著作权归属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单位拍摄的照片著作权归单位,著作权一般是在作品创作出来之后就自动产生的权利,是不需要经过批准的,在一些单位存在职务作品,也享有著作权。若是依旧不知道单位拍摄的照片著作权归谁所有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应当是根据拍摄的时间,还有就是当场等相关的情况来综合的认定数码照片的著作权归属。通常情况之下拍摄作品的作者就是属于著作权的归属人。但是也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的,比如说有一些是属于职务作品的话,就有可能将这个作品归属于单位所有。

利用公司相机拍照著作权一般是归属于公司的,此时是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是在作品创作出来之后就自动产生的权利,是不需要经过批准的,在一些公司存在职务作品,也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