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往往需要有条件的保证人提供担保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被告人在期间遵守相关规定。这些保证人通常要求具备以下几个特征:既与案件无直接利益冲突,又有着稳定的住所和可靠的经济来源;同时亦须是心智健全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便能切实履行担保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保障人需要书面签署保证书,明确承诺对被保证人实施必要的监督,务必保证在诉讼过程中保持随叫随到的状态。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通常采用两种担保措施作为保障手段:即保证金与保证人制度。保证金制度即是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方向司法机关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款项,以此来确保他们能够遵守相关的取保候审规范。而保证人制度则是由满足特定条件的个人担任,他们需要承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并且确保其能够随时听从传唤。若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保证金将会被依法没收;同时,保证人也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为他人提供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资格,通常需要符合多项一定条件。首先,任凭何种担保人都必须年满十八岁且拥有全然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生活中具有稳定可靠的居所及收入来源。其次,作为担保者其与将受取保候审监督之嫌疑人士或是被告之间无直接牵涉到利害关系,并且自愿负起相应的保证责任,以确保被担保人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限定。

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需要消除案底。此种措施属于刑事调查过程中的一项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仅代表该名公民已成为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而并非代表其已经有了案底。案底的真正含义是指当事人经由刑事审判程序判定有罪后,相关的记录将被永久保存于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之中,并跟随其终身。若最终证实当事人为无辜者,则不会留下任何案情记录。所谓“案底”,实际上是指一个人过去所犯之罪或者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无法自行撤销担保义务。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免除担保责任。比如,债权人跟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私自修改主合同主要条款,导致债务减轻的,担保人仍需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务加重了,那担保人就不用对增加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