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许睿律师现系全国大所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承接全国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法学与教育学专业双学士,许睿律师承接全国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民事案件,专业知识系统扎实,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级法律职业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同时作为优质律师资源与众多法律服务平台进行线下合作,为数以千计的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执业荣誉及社会任职】 省级首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盈科(西安)法正律师团队合伙人 盈科(西安)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盈科(西安)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团队创始合伙人 北京市盈科全国第五届政府与公共法律服务部委员 北京市盈科全国北京市盈科全国刑事法律服务中心委员 北京市盈科全国第五届公司法专委会委员 北京市盈科全国基建投资与城市更新法律服务中心委员 北京市盈科全国北京市盈科全国刑事法律服务中心委员 2024年获评北京盈科全国年度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2024年承办案件法律文书获评陕西省首届文书大赛优秀法律文书 2023盈科模拟法庭(西区)优秀辩护律师 2022年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2022年成为灞桥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 2022年当选西安市(高新区)新联会理事成员 2021年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西安)法律服务团第三项目负责人 承办案例入选首届陕西省青年刑事辩护律师论坛优秀案例 合著《首届陕西省青年刑事辩护律师论坛优秀案例集》 IBA国际律师协会会员、一带一路律师成员会员 【执业机构】: 总部设在北京,在中国区拥有116家律所,盈科全球法律服务网 络已覆盖97个国家的167个国际城市。成立20余年来,累计为 超过1000000American Lawyer(美国律师杂志)在2023 The Global 200 全球律师人数排名中,盈科律师事务所位列第一,蝉联 全球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2022年,盈科在Global 200 全球律师人数排名中,位列第1;全球律所 总创收排名中,位列第46;权益合伙人人均利润排名中,位列第100。 【刑事案件领域】: 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立足北京,联动100余家盈 科分所,下属115个刑事专业部门、1200余名委员。依托 丰富的学术资源,与北大、清华、人大、法大等知名高校 法学院保持紧密链接,共同推出各类高品质专业活动,产 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与此同时,依托突出的平台优势, 团结凝聚了大批高学历的检、法转型人才,高校兼职人才 和青年后备人才,形成全国一体化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主 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涉案企业合规法律服 务、企业重大项目预防性刑事合规法律服务,以及企业和 个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培训 【执业经历】: 执业期间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均取得较好的办案成果,同时成功办理数百起刑事、民商事诉讼,获得当事人馈赠数面感谢锦旗,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职期间:2024年承办案件法律文书获评陕西省首届文书大赛优秀法律文书,2023盈科模拟法庭(西区)优秀辩护律师,2022年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2022年成为灞桥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2022年当选西安市(高新区)新联会理事成员,2021年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西安)法律服务团第三项目负责人。执业期间,敢于创新,以alpha智能法律系统革新律师办案模式,致力于律师业务产品化,努力开拓刑事合规业务、量刑辩护,以及为企业提供套餐化法律顾问服务,根据不同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定制法律服务,秉持“深谙律法方为艺、诚至金开可作山”的办案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透明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近年来,执业区域内较大规模的案件,许睿律师均有所参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案件(更新至2023年12月): 1.邬某涉嫌抢劫案件(取保候审并从轻处罚); 2.殷某某涉嫌寻衅滋案件(取保候审并处缓刑); 3.吴某某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宽处罚); 4.刘某涉嫌强制猥亵案(多次作案从轻处罚); 5.李某涉嫌强奸案(低于量刑建议从轻处罚); 6.秦某某非法持枪/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数罪并罚从轻处罚); 7.赵某某涉嫌串标投标案件(取保候审并不予起诉); 8.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并二审发回重审); 9.马某故意伤害案件(取保候审并不予起诉); 10.邱某某非法经营罪(大幅降低涉案数额达100余万并从轻处罚); 11陶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大幅降低涉案数额达180余万并从轻处 罚); 12.鲁某某故意杀人案件(争取死缓成功保命); 13.边某某故意伤害案件(低于量刑建议并从轻处罚); 14.肖某某贩卖毒品罪(从轻处罚); 15.裴某某故意伤害案件(取保候审并缓刑); 16.李某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 17.高某某涉嫌洗钱罪(取保并不予起诉); 18.陈某某系列电诈案件(取保候审并从轻处罚); 19.陈某某涉嫌诈骗案件(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 20.赵某某妨害公务罪(撤回认罪认罚,推翻实刑量刑建议,仅判处罚金) 21.惠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减少罪名、从轻处罚); 22.刘某涉嫌受贿罪(减少数额认定、大幅从轻处罚); 23.张某某故意伤罪(3重伤二级、1轻伤二级,认罪认罚案推翻原量刑建议,减少 量刑6个月); 24.刘某某合同诈骗罪(“量刑实报实销”,建议量刑3年6个月,实际量刑9 个月,大幅减少量刑2年7个月); 25.徐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争取在期徒刑起刑点6个月量刑,争取尽快 裁判,争取量刑“实报实销”); 26.杨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批捕); 27.任某某职务侵占罪(未取得谅解、全额退赃情况下,增加有利量刑情节, 大幅减少量刑1年,实际量刑1年,财产刑就法定最低确定,徒刑实报实 销); 28.张某某抢劫罪(低于法定起刑点以下量刑,成功增加自首等量刑情节) 29.马某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罪(侦查阶段刑拘后不批捕) 30.赵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侦查阶段刑拘后成功不批捕并取 保) 31.查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侦查阶段刑拘后不批捕) 32.蔡某某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 33.曹某某寻衅滋事罪(量刑实报实销) 34.熊某某涉嫌强奸罪(侦查阶段拘留后不批捕) 35.杨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侦查阶段拘留后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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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32万人民币的量刑标准当行为主体出于非合法占有的目的,以欺诈手段进行操作,非法集资累积达到三十万元时,将被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

在金融市场中,非法集资活动泛滥成灾,其危害不可小觑。涉案金额高达30万元人民币的这类犯罪,通常会被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相关法律,被告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罚金。此类案件频发,不仅对金融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更让广大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量刑时,除了犯罪事实和情节,被告人的悔过态度和行为也将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在我国,非法集资金额在300万人民币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终身监禁的刑罚,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不过,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社会影响以及犯罪人的悔过态度等因素。对于单位犯罪,同样会进行处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的量刑结果将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裁定。

非法集资诈骗涉及金额高达三千万,属于特别巨大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量刑会非常严厉,通常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确保公正的裁决。

非法集资一个亿属于特别严重的情况,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会扰乱金融秩序,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集资诈骗罪更为严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主观故意、犯罪情节和后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