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转让。
企业应收账款转让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应收账款抵借,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
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
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2、应收账款让售,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五条
应收账款债务人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七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有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也可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
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在扣除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应当返还给应收账款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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