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于哪方
时间:2025.07.30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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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职务发明创造指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权利一般归单位。
执行单位任务完成发明创造分三种情况:
本职工作中完成;
完成单位交付本职外任务;
退休等1年内作出与原单位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
2.若单位和发明人有合同约定
专利申请权和
专利权归属,就按约定来。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公司认为该发明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公司。但小朱觉得自己在完成发明过程中投入了大量个人时间和精力,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自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小朱是公司员工,且利用了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发明,一般情况下该发明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权利应归公司。
2、若公司与小朱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则从其约定。本案中若双方有相关约定,应按约定确定申请专利权利的归属;若没有约定,申请专利权利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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