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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出的钱如何收回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25人
律师解析:
1.确定借款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私自出借,另一方可主张该行为无效。
2.若为出借方个人财产,先看有无借条
有借条可按约定要求还款,对方拒绝可起诉
3.诉讼时需提供借款交付证据,如转账记录等。
证据充分,法院会判对方还款付息。
4.胜诉后对方不还,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未经小丽同意,将一笔钱借给了小胡,未明确该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小朱个人财产。借款时小朱和小胡未打借条,之后小朱要求小胡还款,小胡拒绝。小朱与小丽就该借款能否收回产生分歧,小朱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小丽不确定该借款性质及能否要回。

案情分析:

1、首先需明确该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主张小朱擅自出借行为无效。若为小朱个人财产,小朱要收回借款,因无借条,需提供借款交付证据,如转账记录、现金交付的证人证言等。
2、若证据充分,小朱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小胡偿还借款及可能产生的利息,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定标准。若小胡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小朱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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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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