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有授权委托,基于委托
代理关系,夫妻
代签认购协议有效。
2.没有授权但构成
表见代理,如一方常处理此类事务,让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协议同样有效。
3.既无授权又不构成表见代理,未经追认协议对被代签方无效。
4.若能证明代签为夫妻共同利益,且另一方知晓或应知,协议也可认定有效。
判断协议效力需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未经小丽授权,擅自代小丽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协议。开发商认为夫妻关系中一方代另一方签字合理,便认定协议有效。但小丽事后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不认可该协议。小朱称代签是为了家庭能有更好的居住环境,是为夫妻共同利益,且小丽应该能猜到自己有
购房打算。双方因此就认购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夫妻代签认购协议的效力需看是否有授权委托。本案中小朱代小丽签字无明确授权委托。
2、若构成表见代理协议也有效,但本案并无
证据表明开发商有足够理由相信小朱有代理权。
3、若能证明代签是为夫妻共同利益且另一方知晓或应当知晓,协议也可认定有效。本案小朱虽称是为共同利益且小丽应知晓,但缺乏证据支持。若不能证明,未经小丽追认,该代签协议对小丽不发生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