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2.收买后有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伤害
侮辱等
犯罪行为,
数罪并罚。
3.收买儿童后无虐待且不阻碍解救,可
从轻处罚;
按妇女意愿不阻碍其回原居住地,可从轻或
减轻处罚。
4.收买后又出卖,按
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
拐卖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情节加重有更严厉
刑罚,特别严重处
死刑并
没收财产。
案情回顾:小何收买了被拐卖的儿童小许。小何并未虐待小许,在相关部门对小许进行解救时,小何也未进行阻碍。然而,之后小何因经济困难,起了贪念,将小许转卖他人。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但小何后续将小许转卖的行为,根据“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其行为应定性为
拐卖儿童罪。
2、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若存在加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小何的行为将按照拐卖儿童罪的相关
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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