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诈骗30000元属“
数额较大”,即便
当事人和解,也会依法处理。
2.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
收集证据,和解可作为从轻情节。
3.检察院
审查起诉时综合考量,含和解因素决定是否
公诉。
4.法院审判依法律和事实
量刑,和解或让被告从轻,如
判缓刑,但非必然。
5.情节轻微时,检察院也可能不
起诉。
和解影响结果,但非免究
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了小许30000元。小许发现被骗后
报警,在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期间,小朱与小许达成和解,小朱退还了全部诈骗款项,小许也表示愿意谅解小朱。但对于是否还会追究小朱的
刑事责任,双方产生了争议,小朱认为和解后不应再被处理,而小许认为还是应依法进行。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诈骗30000元已达到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标准,即便当事人和解,仍会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并收集证据。
2、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会综合全案情况,包括和解因素,决定是否
提起公诉。若提起公诉,法院审判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量刑,和解可能使小朱获
从轻处罚,如判处
缓刑等非监禁刑,但并非必然。若
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总之,和解不意味着
不追究刑事责任,会影响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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