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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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拖欠者和追讨者能坐在一起好好谈,也不是不能想想办法和平解决的,但是这种方法通常都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所以说嘛,这如果没有借条什么的赌博欠款,放在法律上看可能就是没用的,用法律手段好像是没法解决的喔,除非还有别的证据能证明这笔钱确实是有的,拖欠者和追讨者又愿意坐下来和解。

我们的《民法典》在第一千一百六十条里就说了,如果一个人死掉以后既没有亲人也没有远亲近邻什么的替他保管遗产,那他的资产就要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不过,这次说的是借钱出去的那个人突然去世了,而这笔交易却没有书面凭证,也就是没打过借条这种情况能否追回债务的问题。但是咱们民法典里也明确说了,债主是可以把自己的债权当做遗产传给后代的。

证据,就是你说了啥、我干了啥、他咋了啥之类的东西,比如说我们现在在说的电话录音。电话录音其实是视听资料的一种,所以法律上把它当成证据也是完全没问题滴。但是,按照这个法规来看,我们得先确定这些证据是真的,才能用它们来说明真相。

根据咱们国家新实施的民法典,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本书里说的,第六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六十八条这两条规定了,借钱这种事得用白纸黑字写下来才行,而且里面得写清楚你借的是什么钱,用在哪儿,多少钱,利息怎么算,还有还钱的时间和方法等等这些细节。所以,按照现在的法律来看,就算你的借条上没写清楚谁是你的债主,也不影响这个借款合同的效力,只要其他的内容都合法合规,那这个合同就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

我们都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有这么一句话,就是说,债权人可以把他们的债权,不管是全部还是部分,转给别人。当然,这得看情况,要是债权的属性不让转,或是合同上写着不能转,或者法律也说不让转,那就不行了。还有如果是钱的债权,就算你们合同上写着不让转,也不能阻止第三方来要债;但如果是非钱的债权,那就只能对抗那些不知道内情的第三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