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借条表明两人为共同
借款人,那么双方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
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
债务,还款一方可事后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2.要是能证明两人为按份债务,比如明确约定了各自承担比例,就按照约定比例分担债务。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因资金周转困难,共同向小许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许要求两人偿还借款。小朱认为自己只使用了其中3万元,应只承担3万元的还款责任;而小胡则称自己经济困难,希望小朱多承担一些。双方就还款责任的分担产生了争议,小许无奈之下将两人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人共同出具借条向他人借款,形成了
共同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各自份额的情况下,两人应对全部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小许有权要求小朱和小胡中的任何一人或两人共同偿还全部借款。
2、小朱以自己仅使用部分借款为由主张只承担部分还款责任,缺乏法律依据。至于两人内部的使用金额分配,可在偿还借款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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