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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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代位追偿权代表放弃了债务请求权,其中放弃代位求偿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被追偿当事人的财力不足使代位求偿难以进行,第二种是保险人主动放弃的相应的代位求偿权。

债权人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无效的情形是受强迫签订的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合同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形。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会去签一份放弃代位追偿权的条款,代位追偿权是有利于债权人的。

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内容主要有债权人及债务人基本信息、代位追偿权的认定、放弃的说明、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对于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选择放弃代位追偿权的,可以出具声明或者协议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