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的金额统计主要基于行为人欺诈取得的贷款资金总额。在制定具体量刑标准时,已骗取的贷款实际数额是关键考量因素。同时,若诈骗行为导致物品损坏、服务中断等直接经济损失,这些损失也可能纳入考量范围内。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并非一成不变,通常来说,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方式骗取贷款,金额达到五万元及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责。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通常是五万元人民币,其设立目的在于打击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金融机构大量贷款的行为。虽然法律规定达到这个金额就应该立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立案金额可能会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情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团伙诈骗罪的认定涉及多个因素,并非只看犯罪所得。关键是团伙实际获得的财产金额,但量刑时也要考虑犯罪性质、案件具体情况、社会影响以及团伙成员的角色等。主谋应受到全面惩处,从犯则根据其角色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