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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将欠款转移到另一方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90人
律师解析:
1.离婚转移欠款,先区分债务性质。
共同债务,夫妻可协商签转移协议,不过一般只在内部有效,债权人仍能让双方连带清偿,得债权人同意才对其有效。
2.个人债务,通常由债务人承担,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无效。
3.想转移欠款,要确认性质、和债权人沟通,签书面协议,确保合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有一笔欠款。小朱认为该欠款是小丽个人债务,应由小丽承担,想将债务转移给小丽。但小丽觉得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两人就债务转移问题产生争议,不知如何处理,也不清楚怎样转移欠款才合法有效。

案情分析:

1、若该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和小丽可协商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此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连带清偿,只有取得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才对债权人有效。
2、若为个人债务,原则上由债务人承担,除非债权人同意转移给另一方,否则转移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所以两人应先确认债务性质,与债权人充分沟通并签订书面协议,保障转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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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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