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
因
医疗事故治疗产生的费用,凭票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费用,后续治疗按基本费用算。
2.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按减少的算,超平均
工资3倍按3倍算;
无固定收入按平均工资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事故发生地机关人员出差补助标准算。
4.
陪护费:
住院需专人陪护,按当地平均工资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依
伤残等级和当地生活费,定残起最长赔30年,老人有年限限制。
6.
丧葬费:
按当地规定标准算。
7.被
扶养人生活费:
按当地低保标准,给无劳动能力被扶养人。
8.
交通费:
按实际费用凭票支付。
9.住宿费:
按当地机关人员出差住宿补助凭票支付。
案情回顾:小许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身体受损。医院认为
赔偿应仅包含部分常规费用,而小许要求按照全部法定赔偿项目进行赔偿,双方就医疗费是否涵盖后续治疗费用、
误工费计算方式等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小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医疗费应凭据支付且不包括原发病
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所以小许若有后续治疗需求,应获得相应赔偿。
2、误工费方面,若小许有固定收入,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需根据小许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其他赔偿项目也应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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