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解除时间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诉讼程序的结束,在执行完毕后解除; 2、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天以内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财产保全自动解除; 3、申请人申请撤销财产保全; 4、法院认为财产保全已经不再必要,可以裁定解除财产保全。若是对财产保全一般多久解除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人民法院审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审理期限是从法院受理了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之后开始计算的,一般审理期限最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受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有需要的话,经上一级法院的批准,一审的时间可能向后延长三个月。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纠纷的一审期限通常是立案以后的6个月内,如果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立案以后的三个月内就能审结,三个月内不能审结完毕的,会转化成普通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可能会在6个月的基础上向后延长。

财产保全只要申请通过了,那么只要案件一天没有审理完结,那么财产保全的效力就一直会存在,也就是不能够解封了,一直需要等到案情完结之后再进行处理。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查封的时限一般是多久,就要看是属于保全的哪一种财产,如果是属于银行的存款那么一般就不能超过一年;而对于是动产的期限一般就不能超过二年,而对于是不动产的话,那么就不能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