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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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没有足额出资,那么在转让股权后,转让方仍然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公司或股东想要追责,是可以这么做的。 而受让方如果知道了这种情况,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可能还需要补充出资。简单来说,就是未出资的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补缴出资,新股东在知情的情况下接盘,那么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补充出资的责任。

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伴随债权转让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其相关的从属权利也应当同时随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物权。然而,如果各方当事人对于特定情况下的债权转让另有约定,则应尊重该约定。

股权转让协议如何约定债务责任的承担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针对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应由何人来承担作出明文规定。然而,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所负之债务原则上应由该公司的全部资产予以承担。具体而言:首先,股东需通过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履行相应义务,因此在股东完成股权转让之后,原公司所背负的债务仍应由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责解决。

股权转让后,债务问题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协议里写清楚了,那就按协议来办;要是没写,那公司就得自己承担债务。原股东要不要负责,得看他有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或者损害公司利益这些行为。要是有,可能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都是通过合法程序完成的,原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在股权转移过程中也没有欺诈、恶意等不当行为,那债权人通常就不能直接让原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如果原股东在出资环节有瑕疵,比如没有按规定的比例足额出资、虚报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那就算股权已经转让了,债权人还是有权向原股东提出要求,让他在没出资的那部分额度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