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
当事人增加、
变更诉讼请求要在
举证期限结束前提出。
2.二次开庭变更诉讼请求需分情况。
法庭辩论结束前,有正当理由,像出现新事实或
证据,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允许。
3.无合理理由且过了变更期限,法院大概率不准许。
若变更影响案件审理或损害对方
诉讼权利,也可能被驳回。
4.二次开庭变更诉讼请求有可能性,关键看具体情况和法院裁量。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要求偿还借款5万元,在第一次庭审
举证期限届满后,案件进入二次开庭。此时小朱提出将
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小李偿还借款8万元。小李认为小朱变更请求已过期限,不应被准许。小朱则称出现了
新证据能证明借款实际为8万元。双方就二次开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来说,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小朱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变更,已超出通常的变更期限。
2、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且存在正当理由如出现新的事实或证据,法院可能允许变更。小朱称有新证据,但法院需审查该理由是否正当。若法院认为变更会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程序或损害小李诉讼权利,可能会驳回小朱的变更申请,最终结果取决于具体情形和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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