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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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被指控犯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取保候审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间内,若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待时限届满之际,逮捕措施将会自动解除。然而,若取保候审期限已逾越一年,且并未收到有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提起公诉的正式通知,当事人可向执行机构进行咨询,以确认相关措施是否已经解除。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期12个月。在此期间,如若发现不应再进行刑事追责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此项措施。在解除之后,务必要将相关信息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相关各单位。

自实施取保候审至今已有半年时间,若满足法定解除条件,则可依法予以解除。所谓取保候审,是指相关司法单位在犯罪嫌疑人未被正式关押时,针对其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所采取的一项相对灵活的管理方式。对于那些本应逮捕的罪犯,倘若经检查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亦或是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之人,均可依据法律规定,决定适用取保候审之措施。

取保候审已解除长达数年解除取保候审已经过去十余年时间,然而并不意味着该案已被尘封于历史之中,关于其是否能够顺利结案仍需进一步关注和判断。

如需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将由被取保候审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向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交解封申请;其次,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会对相关的解除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这其中包括检查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再次,案件承办人应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过办案单位认真审查并同意后,办案人员将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完成解封程序;最后,办案人员将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取保候审人在决定书回执上签字确认,同时,办案人员还将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前往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