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挪用资金17万以上且未归还,涉嫌挪用资金罪。
按司法解释,挪用单位资金10万以上,超三个月未还、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属“
数额较大”。
2.犯此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数额巨大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17万以上未归还案件,无严重情节,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院
量刑会综合考虑挪用用途、时间、是否退还及悔罪表现等。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1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三个月后,公司在财务审计时发现资金短缺,要求小朱归还。小朱表示
无力偿还,该笔资金一直未归还。公司遂将小朱举报至相关部门。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属于“数额较大”。小朱挪用公司资金18万元且未归还,已涉嫌挪用资金罪。
2、犯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无其他严重情节,小朱通常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幅度内量刑,但法院最终量刑会综合考虑挪用用途、时间、是否退还及悔罪表现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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