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且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3.过失损毁上述文物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在一处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游玩。小朱出于好奇,故意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古建筑的柱子上刻字,对文物造成了一
定损毁。小李在参观过程中,不小心撞倒了一件珍贵文物摆件,经鉴定该摆件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景区管理人员发现后
报警。
案情分析:1、小朱故意损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其行为符合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小李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且造成严重后果,按照法律,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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