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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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时效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具体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一般来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及债务人身份后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其民事权益。逾期未诉,除特殊情况外,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若权利被侵害已满二十年,法院亦不再保护。因此,债权人需密切关注时效期限,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以免丧失追偿权。

在中国,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债权人知道或应知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未起诉,债权人可能丧失诉讼权。若权利受侵害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再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法院批准延期。欠条不决定时效,关键在于债务期限和权利受侵害的知晓时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及责任方之日起计算。若二十年内未提起诉讼,法院可能不提供充分保护。在境内诉讼且适用我国法律时,此四年诉讼时效条款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因经济补偿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法院可根据申请适当延长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