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派出所发现涉嫌
污染环境罪案件,先受案登记和初查,收集现场勘查笔录、环境监测报告、
证人证言等
证据。
2.有证据证明
犯罪事实且需追究
刑责时,按程序
立案侦查,对嫌疑人采取
拘传、取保候审等
强制措施。
3.侦查中深入调查,查明嫌疑人身份、
犯罪经过和危害后果,必要时进行鉴定、搜查等工作。
4.
侦查终结,若犯罪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移送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
若不构成犯罪或不应
追责,撤销案件。
案情回顾: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工厂存在污染环境的嫌疑。派出所随即进行受案登记并开展初查,收集了现场勘查笔录、环境监测报告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经初查发现有证据证明工厂负责人小朱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
刑事责任,于是立案侦查,对小朱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侦查中,进一步查明了小朱的
犯罪行为经过和危害后果,收集并固定了证据。侦查终结后,派出所对于是否应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时,派出所应按照程序立案侦查。本案中,派出所初查获取证据后对小朱立案侦查,符合法律程序。
2、侦查终结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发现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则应撤销案件。派出所需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准确判断是否移送,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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