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立案精选解答 > 法院宣判时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法院宣判时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时间:2025.07.2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824人
律师解析:
1.民事案件:
普通程序审限从立案日起算,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简易程序同样从立案日起算,三个月内审结。
2.刑事公诉案件:
审限从受理日起算,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
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诉等案件,经批准能延长。
3.刑事简易程序案件:
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至一个半月。

案情回顾:

小朱因合同纠纷将小李诉至法院。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立案受理此案。小朱认为应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起算审限,要求法院尽快审结。而小李则觉得应从法院正式立案之日起算。此外,小胡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小胡希望能在二十日内审结,可检察院认为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案情分析:

1、在民事案件中,依据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审限从立案之日起算,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同样从立案之日起算,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本案小朱与小李关于审限起算点的争议,应以法院立案之日起算。
2、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公诉案件审限自受理之日起算,一般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批准可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因此小胡与检察院的争议,需根据小胡可能判处的刑罚情况确定审限。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