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发生互相斗殴事件中,若其中有一方遭受了轻微伤害,那么双方均需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他人轻微伤害者,公安部门可依法给予其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还需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的罚款。而如果情节较为轻微,则可能只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一方,公安机关有权进行口头警告和罚款处理。

对于实施寻衅滋事导致他人轻度伤害的行为人,其量刑标准大致如下:首先,如果行为人的寻衅滋事行为仅仅导致了他人产生轻微伤害,那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视为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对涉案人员处以5至10天的拘留。

互殴致轻微伤一般不会被刑事拘留,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双方和解则可以免除处罚;否则,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惩处。如果涉及恶劣情节,如在公共场所斗殴、多次互殴、使用器械等,涉案人员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对于因打架轻微受伤而被拘留的问题,需视情况而定。一般打架轻微伤会被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若情节较轻,可能只受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及团伙殴打、伤害他人、残疾人、孕妇、多次或多人暴力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五百至一千元罚款。团伙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或老年人、多次或多人殴打也将受同等处罚。

互殴调解不成功不一定双方都要拘留。派出所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处理,可能包括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对调解不满意,可提起民事诉讼,但派出所不是被告。对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涉及轻伤及以上,可能构成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