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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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开销,分手后一般无法追讨。但若是彩礼等事宜,或可请求归还。恋爱中的金钱支出,多属自愿赠与,一旦赠与,通常难以收回。因此,在恋爱中,应理性消费,避免不必要的金钱纠纷。

1.特殊时刻(如情人节)用特定数字(如「520」「999」)支付的红包或转账,视为无偿赠送,无需归还。2.非特殊时刻、无特定数字的红包,但附有爱意语句,同样视为表达爱意,无需归还。3.大额红包或转账可能涉及条件或目的,如为结婚准备。分手后,收款方有义务归还。

恋爱期间的花费,分手后一般不能申请退还。因为恋爱中的财物馈赠多被视为加深感情的普通赠与,除非能证明是显失公平或欺诈手段获得的,或是超出常规人情范畴的消费开支,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索回诉求。

分手后追讨财务,要收集转账明细、对话内容等关键证据。 可通过法律途径: 1.申请支付令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及利息;2.提起诉讼,法院可公告送达并缺席审判。 生效后,如对方逃避债务,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如冻结账户、扣押财产等,必要时可司法拘留。

分手后哪些钱可以要回来?1、一方给另一方的红包、转账如果是在特殊时间以特殊数字形式给的,应当认定为是赠与,受赠一方无需返还的;2、一方给另一方的红包、转账不是在特殊时间、不以特殊数字形式但却在红包上注明「爱你」、「照顾好身体」之类的,这种应当认为这系男女恋爱期间的一种表达爱意的物质形式,是无需返还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