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有限责任公司诈骗时,挂名
监事是否坐牢取决于具体情形。
若其对诈骗不知情,未参与决策和实施,通常不用担
刑责。
因为
犯罪需
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挂名监事没参与,就不构成犯罪。
2.若挂名监事知情,还提供帮助、参与决策或放任诈骗,可能被认定为
共犯。
依据
刑法,
共同犯罪要担责,可能会坐牢。
所以,关键在于主观认知和客观参与度。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挂名监事。该公司因实施诈骗行为被警方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对于小朱是否要承担
刑事责任引发争议。有人认为小朱只是挂名监事,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且未参与,不应承担责任;但也有人觉得他身为监事,可能对诈骗行为有所了解并参与其中。
案情分析:1、若小朱对
公司诈骗行为确实不知情,也未参与决策与实施,由于承担刑事责任需有
犯罪故意和行为,小朱无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若小朱在知情情况下,为诈骗提供帮助、参与决策或放任诈骗发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犯。按照刑
法规定,共同犯罪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小朱可能面临坐牢。所以,小朱是否坐牢关键在于其对诈骗行为的主观认知和客观参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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