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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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取保候审的期满来临,通常情况下其强制性措施将自行解除。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文规定,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一旦达到法定的期限,就必须立即解除对其人身自由的限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有责任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前,依法作出是否需要变更、解除或继续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一旦届满,应立即解除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这也就意味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必须在此类期限届满之后,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具体的解除手续,以期确保被取保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在我国,取保候审的效力通常会在期限到期之后自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指出,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一旦期限届满,就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因此,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达到时,若未得到延期或者转变为其他强制性措施,那么其效力将会自动终止。

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后,一般不会自动解除。得由执法机构发通知给审理机关,审理机关再依法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并把决定书发给执行机构和被取保候审人。要是在这期间没违反法律法规,那当事人交的保释金就会退回来。

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后,一般不会自动解除。得由执法机构发通知给审理机关,审理机关再依法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并把决定书发给执行机构和被取保候审人。要是在这期间没违反法律法规,那当事人交的保释金就会退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