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怀孕,一般可申请将
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
若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可取保候审;
符合
逮捕条件的怀孕嫌疑人,能监视居住。
2.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怀孕女罪犯,可
暂予监外执行。
3.最终是否变更或
监外执行,由
司法机关结合案情判断,会考量
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发现自己怀孕了。小朱及其
家属希望能
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取保候审,但警方认为小朱所涉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不确定是否符合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因此对于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怀孕的犯罪嫌疑人,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所以小朱怀孕这一情况符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2、最终是否变更强制措施,需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案情判断,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警方需全面评估小朱的情况,以决定是否适用及适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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