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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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主要是给他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从而助长犯罪活动的实施。行为人通常知道自己的服务会被用于犯罪。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则涉及故意藏匿、转移或销售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产。与帮信罪相比,此罪的主观恶意更明确,行为人必须清楚知道自己处理的是非法所得。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要关注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犯罪所得,并对窝藏、转移等行为有主观故意。而帮信罪则主要关注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他人在进行网络犯罪,并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两者在主观明知内容和行为表现上有显著不同。前者重在掩饰犯罪所得,而后者在于技术协助犯罪。在量刑方面,掩饰隐瞒罪的处罚通常更严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要关注隐藏犯罪财物,比如窝藏、转移等行为;而“帮信罪”则是指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技术支持(比如接入、托管)或辅助服务(比如广告、支付结算),帮助他们犯罪。前者主要针对犯罪所得,而后者则为犯罪提供了间接的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销或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销或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