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家属退赃要找案件承办机关,
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退,
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退,审判阶段向法院退。
2.退赃时家属要保留凭证,记录好时间、金额和方式等信息。
3.积极退赃对嫌疑人、被告人
量刑有积极意义,是
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4.承办机关会依法处理退
赃款,若是
被害人合法财产会及时返还。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诈骗罪被
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小朱的家属对于向哪个机关退赃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向公安机关退赃,有人觉得可等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再向检察院退赃。最终家属还是决定在侦查阶段向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退赃,退赃后家属保留好了相关凭证。案件审理时,家属提出积极退赃应从轻处罚,而部分人对此有异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应向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退赃,所以小朱家属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退赃的做法是正确的。
2、家属保留退赃的相关凭证,能证明退赃的时间、金额、方式等信息,这是必要且正确的做法。
3、积极退赃属于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承办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处理退赃款项,若查明是被害人合法财产会及时返还。所以小朱家属提出从轻处罚的要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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