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
立案后针对同一
纠纷、被告和
诉讼请求再次
起诉,法院通常不受理,因为立案表示纠纷已进入
司法程序,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
2.存在例外情况,
诉讼中有新事实、
新证据影响结果,或原诉求有遗漏、产生新诉求,可在原案中变更、增加诉求;
新增诉求能分开审理的,可另行起诉。
3.
撤诉后再起诉,
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受理。之后小朱又想针对同一纠纷、同一被告小胡以相同诉讼请求再次起诉。小朱认为自己有新想法所以可以再起诉,而小胡觉得既然已经立案就不能再起诉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针对同一纠纷、同一被告、相同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因为立案意味着该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处理。所以小朱单纯以相同情况再次起诉一般不符合规定。
2、不过若小朱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有新的事实、新的
证据足以影响案件结果,或者原来的诉讼请求有遗漏、有新的诉求产生,可通过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方式在原案件中处理;若新增诉求与原案件能分开审理,也可就新增部分另行起诉。若小朱之前是撤诉后再起诉,且符合
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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