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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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拘留后,一般需要在三天内将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逮捕。但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四天或三十天。而检察院则需要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最长时限不超过三十七天。

公安部门在一般情况下,逮捕拘禁人员应在拘押期满前三天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至三十天。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一般应在三天内将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逮捕。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四天或三十天。检察院需要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

公安部门如果要逮捕或拘留人员,需要在拘押期满前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一般来说,审批时间是三天。但是,如果情况特殊,审批时间可以延长到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关于未核准逮捕后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交法院审理的时限,主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调查进度。一般来说,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理时限可能在几个月内。具体时限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综合评估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