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2025该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2025该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时间:2025.07.1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45人
律师解析:
认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从以下方面考量:
主观上,犯罪人有犯罪故意,清楚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创造条件,还想借此达成犯罪目的
客观上,犯罪人实施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准备工具指制造、购买等,制造条件包含调查场所、前往地点等。
犯罪预备还没到实行阶段。
若还没开始实行犯罪就停止,属于未能着手。
未能着手是因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如警方行动等导致犯罪无法实施。

案情回顾:

小朱打算盗窃商场财物,主观上有明确的盗窃故意。他为实施犯罪进行了一系列准备,购买了撬锁工具,还多次前往商场观察营业时间和安保情况。然而,当小朱准备动手时,商场因临时举办活动增加了大量安保人员,小朱迫于这种情况未能着手实施盗窃行为。

案情分析:

1、从主观方面看,小朱明知自己准备工具、观察商场情况等行为是为盗窃创造条件,且希望实现盗窃目的,具有犯罪故意。
2、客观方面,小朱实施了购买撬锁工具、观察商场的行为,属于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3、小朱最终未能着手实行盗窃犯罪,其行为仍处于犯罪的前期准备阶段。
4、未能着手的原因是商场增加安保人员,这是小朱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其无法实施盗窃。因此,小朱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