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由于驾驶员酒后驾车并导致他人死亡并逃逸之重要事件,这无疑涉嫌了严重的交通肇事犯罪,那么对于此类案件,量刑是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的, 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种情形,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而逃避责任,意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第二种情形,如果因为车祸使他人受伤,但却选择逃逸,使得受害人家属未能得到及时且有效的治疗,以至于受害者最终不幸身亡,在此种情况下,罪犯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你后来有没有认错之类的表现等等这些细节东西,都很重要。所以大家还是要遵守交规,别为了一时贪杯而冒险。

大家都知道,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要是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结果出了大事儿,害得别人丢了性命,那就得算作交通肇事罪。而且,如果这个人还在车祸发生以后逃跑的话,那就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根据法律规定,他得坐牢三年到七年不等。更严重的是,如果因为他的逃跑行为让受害者不幸去世了,那他就得接受更加严厉的惩罚,根据同样的条款,他可能会被判刑七年甚至更多年。

车祸致人死亡后逃逸,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若驾驶者因肇事逃逸导致人员死亡,那么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逃逸行为并非保险公司享有法定免责权的情况之一。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逃之夭夭,尔后再度返回的情况仍应当视为逃逸。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名肇事者的行径是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那么即便是逃离了肇事地点这样的行动也将被判定为肇事逃逸。然而,如若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当事人原本欲离开现场以求援,但在得到援助之后又折返回来,那么这种情况便不应该被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