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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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代还款业务性质与信用卡套现相似,如今,这项业务尚处于法律漏洞中,尚未有明文法规证实其属于非法行为。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前提必须征得信用卡所有者的明确同意方可进行。至于信用卡本身,实际上是一种针对个人的小额信用贷款工具。相反地,信用卡套现行为实质上是商户与持卡人共同勾结,通过虚假消费的手段从银行获取高额贷款的欺骗行为,此类欺诈行为由涉嫌构成银行业的骗贷犯罪。

法院判决窃取信用卡信息犯罪,不论情节,初犯最高三年徒刑加1-10万罚款;情节严重者,如大规模窃取或伴随其他恶劣情况,量刑为3-10年,罚金2-20万元。

违规披露他人信息可能构成行政或刑事犯罪,需承担相应责任。滥用隐私权、泄露私人信息是违法的,应受法律制裁。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甚至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网络服务提供者若未履行义务导致严重后果,也将受到刑事追责。程度评估包括信息量、利益大小、社会影响、个人损害及信息是否被用于犯罪等因素。

涉及侵占、收购及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刑标准如下: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至十万元罚金。若涉及大量非法窃取、收购及提供信用卡,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借款人代还信用卡利息的行为目前尚无法律明确界定其违法性,因为代还业务处于立法空白地带。只要代还者持有持卡人授权书,可视为合法。但信用卡套现行为可能涉及虚假陈述和贷款欺诈等犯罪,盗用他人信用卡则明确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