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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怎样认定毒品的数量

时间:2025.06.28 标签: 刑事辩护 毒品辩护 阅读:1117人
律师解析:
1.毒品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等涉毒数量算,不按纯度折算;
多次涉毒且未处理的,数量累计。
2.查获毒品由专业机构科学定量分析。
3.以贩养吸者,被查获毒品算犯罪数量,但量刑考虑其吸毒情节。
4.有证据证明部分毒品非用于犯罪,如代人保管,不算犯罪数量。
认定毒品数量要依据证据,按法定程序和规则来。

案情回顾:

小何以贩养吸,警方在其住所查获一批毒品。小何称部分毒品是为朋友小胡保管并非用于贩卖,不应计入犯罪数量。但警方认为应以查获的全部毒品数量认定其犯罪数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毒品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对于多次相关涉毒行为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本案中需确定查获毒品是否为小何多次涉毒累计。
2、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犯罪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其吸食情节。若有证据证明查获毒品中有部分并非用于犯罪目的,如为他人保管等,这部分可不予认定为犯罪数量。所以若小何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为小胡保管的部分,则该部分不应计入犯罪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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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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