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票据诈骗36万,属于
数额巨大情形。
依法律,单位犯此罪,会对单位判
罚金,对直接主管和
责任人,数额巨大的处5到10年
有期徒刑,并处5万到50万罚金。
2.司法
量刑会综合考量多因素,像
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退赔情况。
有
自首、
立功或积极退赔获谅解,可能从轻;
是
累犯等情况,则可能从重。
案情回顾:某单位为获取非法利益,实施票据诈骗行为,诈骗数额达36万。该单位主管人员小何和
直接责任人员小李、小胡主导并参与了此次诈骗。案发后,单位是否能认定自首、是否积极退赔以及三人是否有悔罪表现等成为争议点。检方认为三人应受严惩,而辩护方提出单位有
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赔,应
从轻处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36万属于数额巨大,单位犯票据诈骗罪,应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何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小李、小胡,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若该单位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或积极退赔
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在量刑时可能对相关人员从轻处罚;若小何、小李、小胡存在累犯等情节,则可能
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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