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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证罪伪证罪都有哪些差异

时间:2025.06.2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63人
律师解析:
1.主体方面:
伪证罪是特殊主体,限于刑事诉讼里的证人、鉴定人等;
妨害作证罪是一般主体,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
2.时空方面:
伪证罪只在刑事诉讼中出现;
妨害作证罪可在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中发生。
3.行为表现:
伪证罪是对重要情节作虚假证明等;
妨害作证罪是以暴力等方法阻止作证或指使作伪证。
4.犯罪意图:
伪证罪可能是陷害或包庇;
妨害作证罪通常是让案件处理对自己或他人有利。

案情回顾:

小胡在一场民事纠纷诉讼中,为使自己在案件中获得有利结果,以贿买的方式指使证人小丽作伪证。而在另一起刑事诉讼中,证人小许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了虚假证明。小胡认为自己和小许行为性质一样,但小许却坚称两人不同,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主体方面,小许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符合伪证罪的特殊主体要求;小胡是一般主体,符合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条件,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构成妨害作证罪。
2、发生时间和空间上,小许的行为发生在刑事诉讼中,符合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的条件;小胡的行为发生在民事诉讼中,说明妨害作证罪可发生在各类诉讼过程中。
3、客观行为表现上,小许是自己故意作虚假证明,属于伪证罪的行为表现;小胡是以贿买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属于妨害作证罪的行为表现。
4、犯罪意图上,小许作伪证可能是陷害他人或包庇罪犯;小胡是为使案件处理有利于自己,符合妨害作证罪一般使案件处理有利于自己或他人的犯罪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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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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