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诈骗中间人若确实不知情而获利,可能构成
不当得利。
即没法律依据获利,还让他人受损。
诈骗里中间人无合法依据获利,致
被害人损失,就符合要件。
2.判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要结合具体情况。
若事后得知来源
违法仍不返还,基本可认定。
3.若有
证据证明中间人有合理理由信获利合法且无明显过错,不必然认定。
但被害人可要求返还,中间人应返还。
案情回顾:小许
被诈骗分子欺骗,损失了一大笔钱。小胡是此次诈骗的中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诈骗行为中获得了一笔报酬。小许发现被骗后,认为小胡获利没有合法依据,要求小胡返还报酬,小胡则称自己开始并不知情,拒绝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失。本案中,小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诈骗行为中获利,使小许遭受了损失,初步符合不当得利的
构成要件。
2、判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需结合具体情况。若小胡事后得知获利来源违法仍不返还,那么更能确定构成不当得利。若有证据证明小胡在获利过程中有合理理由相信获利合法,且无明显过错,不必然认定为不当得利,但小许可要求小胡返还获利,小胡也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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