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网络诈骗主犯能否取保候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主犯犯罪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况,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但如果主犯诈骗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或者有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通常难以取保候审。

网络诈骗犯罪的关键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是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是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网络犯罪层出不穷,其中交易欺诈、兼职诈骗、交友诈骗和投资诈骗较为常见。犯罪分子常以商家或服务人员的身份,通过退款、优惠等手段骗取钱财;以兼职可赚取外快为诱饵,实施诈骗;利用虚假身份进行交友,达到骗取金钱和信任的目的;利用虚假投资项目诱骗他人投资,从而非法获利。

网络诈骗,就是有人利用网络技术,编造假信息或隐瞒真相,骗他人的财产。要构成网络诈骗罪,要满足这四个条件:第一,行为人得有诈骗的意图;第二,是通过互联网来诈骗,比如发假广告、造假信息这些;第三,受害者因为被诈骗而真的给了钱;第四,诈骗的金额达到法定标准。

网络诈骗案中的从犯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要全面考虑。如果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且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安全,就有可能被批准。反之,如果从犯在犯罪中起到关键作用,社会危害性大,就很难获得取保候审。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