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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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嫌犯因诈骗罪行走向法庭接受审判乃至被判刑后,受害者仍有权索取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然而,至于能否顺利追回先前被骗走的财务款项,这关键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是嫌犯的诚意和意愿,其次是法律机构是否能够成功地追回这些资产;此外,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害人提起的诉讼是否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受害人发现司法机关无法完全执行追缴程序,他们也有权向法院重新发起诉讼。

如果法庭判定被告需要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令,由法院来追缴。如果被告愿意进行补偿,那么可能会在审理过程中或者判决后主动支付。如果被告有可执行的资产,那么法院将会依法对其进行查封、扣押和拍卖,以此来弥补你的经济损失。

公安部门调查非法集资案件,将采取冻结资产和账户等措施,追查被转移资金,并在法院审判后按投资比例返还给受害投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集资按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面临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或没收部分财产。

在诈骗罪案件中,主犯被定罪后,受害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人身或财产受犯罪行为侵害导致的经济损失。针对侵犯财产权益的罪行,如诈骗罪,通常通过刑事司法程序追究责任,不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寻求经济损失补偿。

"诈骗犯罪嫌疑人刑满后,受害者有权继续索求赔偿。刑事责任不影响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可通过法院申请赔偿。只有受害者明确放弃索赔权益,债务才可消除。诈骗犯即使受刑罚,仍需偿还受害者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