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在婚姻
存续期,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原则算
共同债务。
若货款是为共同经营或生活产生,可
起诉夫妻双方。
2.存在例外,若
债权人和
债务人约定为
个人债务,或
夫妻财产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晓,只能起诉负债方。
3.判断能否起诉双方,关键看是否属共同债务。
要提供合同、送货单、聊天记录等
证据,证明
债务情况,确定被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在与小丽
婚姻存续期间,向小胡购买货物,欠下一笔货款。小胡认为此债务为小朱和小丽的
夫妻共同债务,欲起诉二人偿还。但小丽称小朱与小胡明确约定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胡只能起诉小朱。双方就能否起诉小丽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夫妻共同
债务处理。若该货款是为夫妻共同经营或共同生活产生,小胡可起诉夫妻二人。
2、但存在例外,若小胡与小朱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小朱和小丽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小胡知道该约定,那么小胡只能起诉小朱。小胡需提供合同、送货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债务产生时间、用途等,以准确认定债务性质确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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