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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共同犯罪有中止情形吗

时间:2025.06.1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39人
律师解析:
1.共同犯罪存在中止情况。
部分共犯要成立犯罪中止,需符合有效性条件。
2.在犯罪行为实施前,部分共犯自动放弃犯罪,并消除自身行为对其他共犯的影响,就能成立中止。
教唆犯打消被教唆者的犯罪念头。
3.犯罪行为着手后,部分共犯不仅要自动放弃,还得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才能成立中止。
若努力阻止却未避免结果,就不能成立。
如共同盗窃时,一人阻止成功可成立,未成功则不成立。

案情回顾:

小朱教唆小胡实施盗窃行为,在小胡准备实施犯罪前,小朱心生悔意,通过劝说打消了小胡的犯罪意图。另外,小李、小丽相约共同入室盗窃,在盗窃过程中,小李想放弃,告知小丽停止盗窃并尽力阻止,但最终小丽仍完成盗窃。

案情分析:

1、在小朱教唆小胡盗窃的案例中,小朱作为教唆犯,在犯罪行为实施前自动放弃犯罪,并成功消除了自己行为对小胡的影响,打消了小胡的犯罪意图,符合部分共犯在犯罪行为实施前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因此小朱成立犯罪中止。
2、在小李、小丽共同盗窃案例中,犯罪行为已着手,小李虽自动放弃犯罪且努力阻止,但未能避免盗窃结果的发生,不满足部分共犯在犯罪行为着手后成立中止需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条件,所以小李不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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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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